莽男攜手指虎開庭、三字經辱法警 辯精神病發作仍栽了
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到桃園地檢署開庭,攜帶手指虎被法警發現,卻拒絕配合保管並大罵「三字經」,被逮後否認犯罪,自稱是精神病發作,還罵醫生、檢察官失職。桃園地院痛批呂毫無悔意、視法律為無物,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。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呂姓男子去年3月8日上午到桃園地檢署應訊,在通過桃園地檢署1樓X光安檢大門時,被執勤的陳姓法警發現攜帶金屬製手指虎,陳便要求呂交付保管、填寫保管登記簿。
呂男告知陳姓法警自己趕著去開庭,不願填單,但陳仍堅持「帶這個就是不對」、「東西寫一寫」,呂因而心生不滿,先是摔掉法警的筆,再當場辱罵「操他媽的」、「逮捕你媽,操」等,並在法警逮捕時以左手揮開,全程都被密錄器拍下。檢方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。
呂男到案後否認犯案,辯稱自己長期罹患精神疾病,當下趕著要開庭,自認法警在刁難,恐慌及焦慮症因而發作,才無法控制自己罵髒話;不過法院調閱就醫紀錄,認定他雖罹患多種身心疾病,也有服藥,但依病歷他並未因此喪失或減低辨識能力。
法院也質疑,若呂男稱是趕赴開庭的壓力導致自己失控,為何經法警以現行犯身分逮捕、立即由內勤檢察官訊問等程序,卻不會讓他不由自主對檢察官再口出穢言?可見呂的說法有脫罪疑慮,不予減刑。
陳男審理時還卸責,批看診醫師不具備醫學專業,又罵檢察官「偵查不充分」、「失職」,還說「我其實就是罵了兩句髒話,對吧?」、「是因為法警先挑釁,如果要判有罪真的是太過嚴重了」。
法院審酌,陳男不依規定交付違禁品、出言辱罵法警,事後再三否認且無視法律秩序,對他人權益毫不尊重,明顯無悔意,再加上案發後始終未與法警和解並獲原諒,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。
聯合新聞網2023-03-21 15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