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名女子因祖父過世,與交往不久的男友在百日內結婚沖喜,未料婚後生活不美滿,常遭酒醉的丈夫冷嘲熱諷,還得幫忙清償債務,苦撐廿多年等到女兒成年後,想離婚也被對方揶揄訕笑、避不見面,無奈只能提離婚訴訟,桃園地院審酌兩造婚姻已經出現重大破綻,判准離婚。
女子主張,她與丈夫結婚近四十年,育有三名女兒,但家中大小事都是她在打理,丈夫常喝酒鬧事,無故找她麻煩,還酒駕接送女兒放學,雙方為喝酒一事爭執不斷,感情日漸消磨殆盡,分房長達廿年。
此外,丈夫對家庭生計也漠不關心,一個月家用只給三千元,不但女兒嫁妝是由她張羅,公婆喪葬費也是她負責,直到現在還在替對方背債。女子認為,女兒均已成家立業,公婆相繼離世,媳婦責任已盡,因此訴請離婚;丈夫直到辯論終結前均未出庭,也未具狀表示任何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