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老闆承攬台電標案為省保費 「只替員工投保3天」再低報薪資26K
高姓老闆承攬台灣電力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的「110年度材料裝卸運搬整理及清潔等勞務性工作」標案,卻為省保費,只替員工投保3天,又將另名員工薪資低報,藉此減少共5萬4千餘元的勞保支出,被其中一名員工發現向台電反映,新北地檢署考量高姓老闆與兩名員工和解、坦承犯罪並補齊短缺的勞保費,處分緩起訴1年,需立悔過書並向公庫支付5萬處分金。
高姓老闆長期承攬台電公司多項標案,明知此標案規定勞工投保薪資應按其全月薪資總額、以勞基法規定工資為準,卻為了省下勞保費,以加退保方式,先在前年5月1日替長期工作的林姓員工投保後,又在同年月4日替他退保,使林姓員工勞保費短缺5萬餘元。高姓老闆接著又將白姓員工的3萬5千元的薪資低報在2萬6千餘元,藉此減少支出勞保費4千餘元。
偵查時,高姓老闆坦承犯行,並表示與林姓等兩名員工達成和解、返還短缺勞保金,檢方考量他犯後深表悔悟、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被害人亦不考慮提告,依詐欺等罪處分緩起訴1年,需立悔過書並向公庫支付5萬處分金。
聯合新聞網 2023-06-07 18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