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不再是他們的依賴?父母都是加害人 孩子須帶離原本家庭
新北市發生一起父母以性教育為由,脅迫年幼的子女和他們進行亂倫群交的性侵害案,許多遭受性侵害的兒童,受害地點是每天生活的家庭,加害人竟是最親近的父母或繼父、繼母,孩子往往畏懼家庭威權而隱忍。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,面對性暴力事件,最重要的是預防,讓孩子清楚認知到自己遭受不當對待進而通報,遏止傷害發生。
王玥好表示,對於未成年兒童或青少年而言,家庭是他們的依賴,假如不幸遭遇不當對待,能立即意識到這是不對的事情,就可以想辦法阻擋。親人或熟人的性侵案件,通常是漸進式發展,例如先以性教育為藉口,說要檢查身體觸摸孩子,或要求孩子觸摸加害人,如果事件在此層次,孩子就已經清楚認知到這是不對的事情,可及時向學校反映,校方再通報社政單位,就能在事情發展成最壞的情況之前保護孩子。
王玥好指出,根據法規,各級學校每學期都要至少實施四小時的防暴教育,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身體自主等基本概念,並提供求助資源,若孩子信任學校,就會願意反映被不當對待;若仍不幸發生性侵案,多數情況下社政單位會進行保護安置處理,評估有無合適的親屬或其他家庭、機構,能夠暫時安置受害的孩子,以保護孩子不再受傷害、與加害者隔離為原則。
她也提到,通常家庭內的性侵案父或母其中一人為加害者,如果非加害者的另一方有能力保護孩子,他們會支持並協助家長帶走孩子,但這起案例比較特殊,父母雙方都是加害人,絕對要將孩子帶離原本的家庭,避免持續受害。
自由時報 2023-06-08 05:30